病假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是计算工龄的,超过规定的医疗期应该上班,不上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
所以按照规定超过规定医疗期限的,如果还不上班,不能计算工龄。
关于医疗期限的规定:
根据劳动部制定的《企业职工患病或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